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记者闫漪 通讯员周静 时奉君)按照《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全面启用社会保障卡就医购药的通知》(唐人社办发【2016】4号)文件要求,自2016年10月1日起,迁安市全面启用社会保障卡进行就医购药。
2016年10月1日起,已领取社会保障卡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到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时须使用社会保障卡,原持有的医疗保险卡停止使用。已办理申领手续但尚未领取社会保障卡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暂使用医疗保险卡。没有医疗保险卡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暂使用身份证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