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男子持C1本酒后驾驶无牌摩托车被查获

2016-06-20 15:42:36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张淑梅
唐山交警三大队于6月7日中午在辖区设3处检查点,严查酒后驾驶违法行为。行动中,该大队共查获酒后驾驶违法行为6起,其中,一驾驶人持C1驾驶证酒后驾驶未悬挂号牌摩托车,面临严厉处罚。

    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通讯员 宋雪生)唐山交警三大队于6月7日中午在辖区设3处检查点,严查酒后驾驶违法行为。行动中,该大队共查获酒后驾驶违法行为6起,其中,一驾驶人持C1驾驶证酒后驾驶未悬挂号牌摩托车,面临严厉处罚。

    7日中午,交警三大队在辖区河西路(六湾小区段)、河西路与龙富南道交叉口、大庆道水机路桥北侧设施3出检查点,严查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其中,大庆道与水机路交叉口属于城乡结合部,是该大队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重要点段。行动中,交警三大队民警在大庆道与水机路交叉口桥北侧,利用反光锥筒收窄车道,对由东向西行驶车辆进行筛查。其间,一轿车驾驶人在通过检查点时,民警发现其身上散发着酒气,便要求其接受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就在民警对该轿车驾驶人进行查处时,一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摩托车驶入检查点。民警随即将该摩托车拦截。询问中,民警发现摩托车驾驶人有酒驾嫌疑,遂对其进行了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又对该驾驶人的驾驶证进行查验,发现其驾驶证的准驾车型为C1,未取得驾驶摩托车的资格。

    民警表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驾驶人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处200元罚款,记12分;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1000元罚款,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持准驾第二类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本类中不得驾驶的机动车,处500元罚款,记12分。

    交警三大队提醒,一段时间以来,唐山市交警部门持续加大对酒后驾驶、涉牌涉证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全力净化我市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上级相关要求,交警三大队针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不定时间、不定频次开展查处行动,望驾驶人不要心存侥幸,冒险上路,为了自身和他人的交通安全,规范自己的驾驶行为,安全驾驶、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