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6月8日召开的全市中东欧第三次地方会、省经洽会空气质量保障工作电视电话会获悉,为保障会议期间良好的空气质量,结合当前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际,唐山市制定《唐山中国—中东欧国家地方领导人会议、河北省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空气质量保障方案》,方案要求,从即日起,对影响会议期间空气质量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污染源,采取强制性减排措施,保障良好的空气质量。
据悉,该方案控制时间为2016年6月8日0时至6月19日24时,共计12天。控制范围为唐山市全部辖区,根据污染物排放扩散对市区空气质量影响程度和会议主要区域,将路北区、路南区、开平区、丰润区、丰南区、古冶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列为一类控制区域,其他县(市)区为二类控制区域。重点控制污染源包括工业源:钢铁、焦化、水泥、玻璃、化工、制药等行业;扬尘源:建筑施工及拆迁、道路施工、矿石开采、各种料堆、散体物料堆场及散料运输等;机动车尾气和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机动车、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表面涂装、塑料制品、包装印刷等;其他污染源:焚烧农作物秸秆、垃圾、露天烧烤等。
重点控制措施分三阶段,第一阶段为2016年6月8日0时至19日24时,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响应措施,全市露天矿山停止生产;一类控制区域内各类工地停工;企业采取相应停限产措施;严治道路车辆污染。第二阶段为2016年6月11日0时至13日24时,执行唐政办字[2016]62号文件规定的空气质量保障措施,同时,一类控制区域实行5轴(含)以上大货车禁行。第三阶段为2016年6月14日0时至19日24时,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焦化、钢铁、水泥企业停产焖炉,全市所有区域实行5轴(含)以上大货车禁行。(记者韩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