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6月3日召开的全市纪念2016年“世界环境日”会上获悉, 2015年唐山市环境状况公报正式对外发布,公报对唐山市大气环境状况、水环境状况、声环境状况和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了逐一发布。
2015年,唐山市以改善环境质量、完成减排任务和保障环境安全为目标,不断加大治污减排和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完善环境监管机制,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全面完成国家、省达环保目标任务,为全市结构调整、经济社会转型、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环境支撑,全市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与上年相比,2015年唐山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河流水质状况基本持平,区域环境噪声和道路交通噪声略有下降。
其中,空气质量持续改善。2015年,达标天数156天(一级天15天),与2014年相比,达标天数增加23天,重污染以上天数减少30天,细颗粒物(PM2.5)下降15.8%。今年1至5月份,达标天数82天(一级天10天),与去年同期相比,达标天数增加39天,重度污染以上天数减少4天,细颗粒物(PM2.5)下降30.2%。水环境质量方面,全市13个国控、省控重点河流断面、饮用水源地水质基本达标。总量减排任务超额完成。2015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比去年同期削减3.11%、4.26%、8.66%和8.01%,均超额完成“十二五”减排任务的20%以上,达到国家节能减排示范市考核要求,被省政府评为“十二五”减排先进单位。(记者杜庆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