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李建民、桑思照)为确保辖区中小学生、幼儿乘车安全,自4月1日起,唐山滦南大队展开集中整治“校车”统一行动月。
一是集中整治行动中,该大队对本地区特别是农村地区校车、接送学生车辆状况进行排查,对驾驶资质进行查验,对途经路段进行勘察,“三排查”活动中,出警600余人次,查车150余辆次,验证200余人次,察看路面1000余公里。对交通违法多发未接受处理的驾驶人、逾期未参加年检的车辆,一律停止驾驶“校车”;驾驶人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记满12分或酒驾等记录一律取消驾驶“校车”资格。“校车”安全方面标识、灭火器、安全锤、安全门、卫星定位必须齐全。
二是该大队严查使用低速货车、农用汽车、拖拉机、三轮汽车等接送学生,特别是使用拼改装车、报废车接送学生的,依法收缴强制报废。4月1日,史某驾驶号牌为冀COS2xx的汽车在滦南县城被交警查处,该车已达报废标准,当场吊销史某驾驶证,罚款1000元、车辆强制报废。发现有改装痕迹的车辆责令恢复原装,否则一律取消接送学生资格。
三是该大队会同教育、交通、安监等部门,深入中小学校,对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进行拉网式大检查,截止4月4日已检查中学16所,小学51所,幼儿园32所。同时召开“校车”法人、驾驶人、安全员培训会,各有关部门依本部门职责对营运车辆法人、驾驶人提出要求,并签订各类交通安全责任状300余份,围绕“校车”安全进行明确职责分工,落实“校车”安全主体责任,学校要“把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交警要“看好车和路,安全万里行”,交通、安监要坚持推进“文明驾驶、安全出行”,开展一场联合执法,确保辖区9辆校车、149辆接送学生车安全、畅通,坚决消除一切不合格接送学生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