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民俗学会理事、市政协文史研究会研究员黄志强,向记者展示了唐山大地震后政府发布的第一张布告。
这张有些泛黄的布告,8开纸大小,品相完好,是1976年8月1日由河北省唐山地区公安局和河北省唐山中级法院共同发布的。
黄志强先生介绍,限于当时的条件,这张布告没有盖章。唐山大地震发生后,为维护震后社会治安,打击刑事犯罪,唐山地区抗震救灾指挥部作出决定,成立抗震救灾指挥部保卫组,唐山地区公安局与唐山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合署办公。
大地震后,为稳定灾区治安秩序,保卫组的工作人员决定以张贴布告的形式,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工作。工作人员从废墟中翻出稿纸,趴在一张断腿缺角的桌子上研究、起草布告内容。当时,唐山地、市印刷厂在地震中变成了废墟。于是,保卫组派出专人专车,连夜赶往秦皇岛印刷厂印刷布告。听说是灾区的任务,秦皇岛印刷厂的职工们放下其他工作,当夜排字制版,开机印刷。1976年8月1日,震后唐山的断壁残垣上、电线杆上、树干上出现了这张布告。这张布告很特殊,上面没有唐山地区公安局和河北省唐山中级人民法院的公章,因为这两枚公章还埋在废墟里。
唐山大地震后的第一张布告的出现,鼓舞了灾区人民的士气。各企事业单位民兵纷纷行动起来,加入保卫队伍的行列。
黄志强是在一家旧书网上发现这张布告的,店主是一位李姓女士。当时店主发上来两张布告,标价50元,他看到后马上订购了下来。两天后,黄志强接到店主电话说布告只找到了一张,表示愿意把布告无偿赠送给唐山人作研究之用。(记者 杨文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