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赵俊杰、王超 河北日报、河北新闻网记者汤润清)2015年,唐山市实施“阳光低保”工程,确保低保政策的落实、实施全程公开透明,使困难群众充分享受惠民政策。
为确保让低保政策“晒在阳光下”,市民政部门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在“唐山市民政信息网”公开、开展“法制宣传月”活动、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公开了低保相关文件,使困难群众对申请低保的条件、办理城乡低保程序以及低保户享受的链接优惠政策做到心中有数。同时,民政部门还专门出台可操作性较强的实施办法,采取“阳光听证”“阳光公示”的形式,确保低保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据了解,目前唐山市低保办理流程所包括的六个环节全部实现了阳光运行:即“阳光申请”,面向所有群众公开低保申请权利,凡符合条件的行政区域内居民都有权直接向其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申请;“阳光核查”,县级民政部门在传统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方式基础上,建立并发挥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核对机制的作用,确保核查工作全覆盖;“阳光听证”,建立低保申请对象参与和申述平台,低保申请家庭须经集体听证通过后,方可向县级民政部门上报;“阳光公示”,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就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家庭成员、收入情况、保障金额等公示;“阳光审批”,县级民政部门成立低保审查小组,按照一定比例入户抽查,以集体研究的方式,对低保申请对象进行审核和批准;“阳光发放”,全面实行最低生活保障金按月社会化发放,县级财政部门还要通过乡镇财政所对发放结果进行“阳光发放”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