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冀东版通讯员董亚辉)12月1日以来,唐山滦县交警大队借助“迎世园、保平安”凤城百日攻坚会战东风,整治违法、打击犯罪。在侦破“12.7”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中,滦县交警大队民警缜密侦查、严谨取证,使犯罪嫌疑人苗某及时投案自首。
12月7日早5时许,滦县交警大队接警称:何茨线滦县店坨村西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伤者生命垂危,肇事车辆已经逃离现场。接警后,事故中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勘察取证。
在事故现场,距离事发地40米左右处停放着一辆重型自卸车,据该车司机刘某反映:自己开车沿何茨线由西向东行驶,行驶至店坨村西处时,感觉轧到一辆自行车,便停车去查看情况,看到一位中年女子血淋淋的躺在马路中间已经死亡,自行车已经变形,却不见肇事车辆,就立即拨打了报警电话。经办案民警在现场勘查,发现了路上遗留的一个倒车镜边框、一些破碎的玻璃镜片和自行车后座上留下的撞擦式蓝色油漆痕迹。初步断定,该死者可能遭到两个以上车辆碾压,第一个肇事司机已逃离现场。
民警就其可能逃离的方向进行追查,通过调取附近村庄、商店的监控录像,结合肇事时间、现场遗留物证和撞击高度等进行综合分析,断定肇事车辆系蓝色三轮农用车。民警在走访调查中得知:附近经常会有装载煤炭的农用车在清早时间运输,经营煤炭运输大多是张各庄、沙埠、苗坨等村庄的人。根据这一线索,民警锁定了重点排查对象,对附近村庄的200多辆蓝色农用车进行逐一排查。12月15日,民警在对一个苗姓车主进行车辆检查时,发现他的五轮农用车左侧倒车镜是新换的,且车身个别部位有撞擦痕迹,民警怀疑苗某有重大嫌疑,遂提取该车信息、证据等做进一步鉴定。迫于警方的强大攻势和巨大的精神压力,12月16日上午9时许,肇事司机苗某在亲属的陪同下来到滦县交警大队投案自首,并对其肇事后逃离现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肇事车辆已经被扣至停车场,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