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清单锁定问题,用督查倒逼整改。唐山市委坚持以强烈的问题意识和问题导向抓专题教育,组织引导各级干部对照党规党纪、国家法律以及正反典型,对照“八破八立”要求,查找“不严不实”问题,找到症结所在。对突出问题,逐一列清单、建台账,明确责任人、路线图、时间表,实行挂账催办、销号管理。目前,全市21个县(市、区)和开发区(含管理区等)、72个市直部门、37个市属企事业单位已全部建立“问题清单”。同时坚持以督导问效推动问题整改,抽调专门人员组成督导组,采取集中检查、随机抽查、现场测试等形式,深入各地各单位调研督导。督导中重点做到“五看”:看问题清单、看整改台账、看落实时限、看盯办机制、看群众评价。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7大方面20多个问题,进行公开通报,并责令相关单位进行及时整改,有效促进了重点问题的解决。
将民意作为标尺,将问责视为利剑。坚持开门搞教育,引入公众监督机制,通过委托专业调查机构开展独立调查的形式,把评价权交给公众,特别是交给市场主体、交给服务对象、交给基层群众。公众评议结果在一定范围公开,以增强干部紧迫感,提升群众“获得感”,推动重点改革任务落实。强化组织问责,市委于2015年10月制定出台《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约谈办法(试行)》,约谈事项主要包括重点工作、重大项目、重要阶段性工作推进落实不力且主要经济发展指标持续负增长,落实“八项规定”不力,存在“四风”方面严重问题,不能按时完成过剩产能化解、控煤减煤任务,大气环境质量排名靠后等10种具体情形,内容涵盖经济、民生、环保、党建、稳定等多个方面。约谈办法出台以来,已对两个落实环境改善、转型发展任务不力的县(市、区)和两个服务市场主体不到位的市直部门实施了约谈,在全市干部中产生了很大触动。在此基础上,市委启动“为官不为”专项整治,目标直指“庸”“懒”“散”“拖”的“太平官”“逍遥官”。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已开展明察暗访行动332次,查处和纠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及“四风”问题222个,给予党政纪处分46人,组织处理163人;立案查办失职渎职、侵犯群众利益案件1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