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纪委核查清理财政供养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
对74名责任人进行问责
日前,唐山市纪委针对省纪委移交唐山市的财政供养人员涉嫌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线索进行核查清理。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在前期排查基础上,协调市地税局、国税局、审计局、环保局、工信局、国资委等单位抽调精干力量,成立52个专项治理调查组,积极稳妥推进核查工作,并对纠正处理情况进行督导跟进。
按照省纪委的相关要求,各调查组在经过深入细致的核查后,分类别、按性质,逐个形成查结报告,并提出处理建议。此次全市共核查问题线索涉及551人、1287件,对74名违规经商办企业财政供养人员进行了问责处理:移交司法机关1人,给予党纪处分31人,行政处分3人,追缴违纪所得10人、共计130余万元,诫勉谈话36人。其中县处级干部3人,科级干部52人,一般干部20人。其余477人的问题线索已核实清楚,按照省纪委《关于对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的处理原则》及相关政策解释不再予以处理或追责。 (龚建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