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都市报冀东版通讯员 董亚辉
10月27日上午8时30分许,唐山滦县交警大队民警在滦河路与建华大街路口执勤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冀B922**的接送幼儿车辆有超员嫌疑,执勤民警当即示意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经查,该车核载9人,实载22人,超员达到了144%,民警当即组织其他车辆将幼儿全部安全送至幼儿园,同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民警予以该车驾驶员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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