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冀东版通讯员俊杰、刘强)11月2日早7时42分许,唐山滦县新城人民道与燕山路交叉口发生一起电动车与小轿车相撞交通事故,经滦县交警大队执勤民警紧急妥善处理,未造成任何交通堵塞。
当时,交通信号灯指示为东西通行、南北禁行,当事人王某(女)驾驶一辆电动车沿该路口自东向西正常行驶,当事人魏某(男)驾驶一辆面包车,沿人民道东行左转,两车正好发生碰撞,致使电动车翻倒,王某被压在车下无法动弹。
见状,正在该路口执勤的民警立即奔向事发地点,展开先期处置。民警先是询问王某受伤情况,由于王某腰部剧烈疼痛,无法移动,民警立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之后民警一方面保护事故现场,实施突发应急疏导措施,保障早高峰通行秩序和交通安全,同时联系事故中队民警。待急救车赶来,民警又协助医护人员将王某抬上担架,继续保护事故现场,有序疏导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