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县首例“黑车队”非法经营案嫌疑人被逮捕
唐山劳动日报消息 (记者 海燕 通讯员久平、同富)近日,滦县非法经营“黑车队”案涉案犯罪嫌疑人刘某(男,33岁,响嘡镇刘官营村人)、牛某(男,28岁,响嘡镇刘官营村人)被滦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此案为滦县首例以非法经营罪打击“黑车队”。
8月初,滦县公安局响嘡派出所经工作获取线索:滦县古马镇大门庄村李某(男,32岁,古马镇大门庄村人)涉嫌非法经营“黑车队”,情节恶劣。接线索后,该所立即成立专案组,对涉案人员进行了解和甄别,最终确定李某、牛某、刘某、田某4名嫌疑人。专案组通过大量走访、调查,于8月7日依法将犯罪嫌疑人李某、刘某、牛某传唤至公安局接受问询。经查,该案脉络逐渐清晰:李某等4人组建黑车队,为某集团运输货车打探道路信息,指挥车辆通行,从而避免被路政、运政查处,并由李某、田某负责疏通关系,一旦被罚款,2人到刘某、牛某处支取现金交罚款。
该4人通过组建黑车队谋取私利,严重干扰了市场秩序。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牛某被依法批捕,李某因病被取保候审,田某在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