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初,他突然萌生了抢点钱花的念头,为此专门从地摊买了一把刀,然后物色目标,伺机作案。时隔不久,他认识了柯某,从闲谈中得知柯某开理发店挣了不少钱,就费尽心机和柯某套近乎,准备拿柯某下手。
2014年12月14日那天,他到柯某的出租屋赴约,次日5时许,趁柯某不备,拿刀威胁,本想让柯某乖乖交出钱财就罢手,没想到,竟遭到柯某拼命反抗,当听到柯某大呼“救命”时,他怕惊醒左邻右舍,顿时急红了眼,干脆起了杀机,凶残地将柯某杀害,翻出1000余元现金,用锁头从外面把大门锁上,制造受害者外出的假象。他恐事情败露,不敢回到他妻子的住处,就躲藏在平时住的出租房内。2014年12月16日8点多,他从唐海镇打了一辆出租车,急匆匆逃往唐山。把刀扔进一个垃圾桶,赶紧打出租车逃到了天津。一连几天都听不到风声,他以为没有引起警方的怀疑,胆子逐渐大了起来。打出租已经花了很多钱,再加上吃饭,身上带的钱快花光了,不想办法挣点钱可不行,他琢磨来琢磨去,最后觉得还不如靠搓澡技术到浴池打工糊口。做梦也没想到,在洗浴店干的时间不长就被警察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