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上午,办案民警根据连夜调取的电子卡口信息,循迹追踪。11时许,办案民警驾车行至县城永安路和觅园街交叉口时,发现一门店前停放着一辆疑似作案车辆的银灰色捷达轿车。民警随即在嫌疑车辆附近布控,将前来取车的青年男子控制。
经讯问,该男子正是涉案“黑车”司机霍某,28岁,家住乐亭县城。霍某交代,近段时间,他利用上班之余,驾驶“黑车”多次作案,分别对3名女性乘客实施猥亵、强奸、抢劫。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之中。
乐亭警方提醒市民,搭乘“黑出租”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尤其在夜间,女性独自搭乘“黑出租”的危险系数更大。春节临近,市民出行活动渐多,不少人急不择车,见车就上,可能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导致自身受到侵害,甚至危及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