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一男子醉驾致人死亡 逃逸又与货车相撞终落网

来源:环渤海新闻网  2014-12-30 09:57:48  责任编辑:侯猛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张勇、季男、魏伟)一辆轿车与行人发生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人死亡。肇事逃逸车辆在案发当天又发生一起交通肇事。近日,唐山市公安交警支队九大队侦破这起肇事逃逸案,肇事驾驶人因肇事逃逸、醉酒驾驶等,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据介绍,11月14日19时43分许,唐山市交警九大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在丰津公路西稍头村某企业门口,一辆轿车与一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小轿车逃逸,行人倒地。沙流河事故中队民警火速赶到现场,发现被撞行人当场死亡,肇事车辆逃逸。

    交警九大队立即成立侦破小组,兵分3路对案件展开侦查。经现场勘查,民警发现遗留在现场的散落碎片较少,无法确定肇事车辆类型,且目击者未看清车辆类型及牌照号。就在民警紧张地开展侦破工作时,指挥中心在当天又接到一起交通肇事报案,称一辆大货车与一辆小轿车在卢各庄附近发生事故。民警赶到该事故现场,发现事故情况并不严重,准备进行简易处理。此时,民警突然发现小轿车前保险杠并未与大货车发生碰撞,但却有明显撞痕。民警察觉该车驾驶人有饮酒嫌疑,且其神色慌张,说话吞吞吐吐,随即决定对该驾驶人进行抽血检验。民警对肇事车辆进一步勘查发现,小轿车的车身颜色与第一起肇事逃逸的车辆遗留碎片颜色相似,怀疑该车与致行人死亡的肇事逃逸案有关。为避免打草惊蛇,民警将两辆肇事车辆暂扣,对小轿车的前保险杠撞痕处进行取样化验。

    痕检报告显示,小轿车前保险杠抽样化验发现存有人体的细胞组织。办案民警立即对死者进行DNA化验,经化验对比,死者的DNA检测与小轿车前保险杠检测到的DNA完全吻合。铁证面前,小轿车驾驶人最终承认了其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事实,而且其属于醉酒驾驶,在撞倒他人后不相救,选择逃逸。

    交警九大队提醒驾驶人,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员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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