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记者卢山 通讯员海健)9月1日起,交管部门将试行非营运轿车(含大型轿车)、非营运小型和微型载客汽车6年内免检政策。在此期间,车主每两年向公安交管部门提供车辆交强险、车船税、行驶证、申请表即可申领检验标志,无需到安检机构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公安交管部门不再查验车辆,只审核有关凭证并确认交通违法、事故处理后,直接核发检验标志,并在行驶证上签注。
记者日前从市交管部门获悉,为方便广大车主就近领取检验标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增设领取检验标志的网点,如在车管所、车管分所、机动车登记服务站、交通违法处理窗口、二手车交易市场等场所设立检验标志核发窗口。到目前为止,我市共设置了各类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场所36个,其中包括市车管所、一分所、二分所、三分所、四分所、曹妃甸所、遵化所、迁西所、迁安所、滦南所、乐亭所、滦县所、丰南所、玉田所、汉沽所、芦台所等。车主申领检验标志,待检车辆无需开到检验部门,也不收取任何费用。而与之相关的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如何申领,市环保部门表示,具体发放申领办法还在制定之中。
又讯 (记者 卢山 通讯员海健)9月起非营运轿车将试行6年内免检政策,引起广大私家车主极大关注。市车管所副所长李洪波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说,上述政策即将试行,其中有几个问题需要广大车主注意。
关于6年内免检实施时间。按照机动车注册登记时间划分为三类情形:第一类,2012年9月1日以后注册登记的车辆,能够享受2次的免检优惠;第二类,2010年9月1日以后,2012年8月31日之前注册登记的车辆,只能享受1次的免检优惠;第三类,2010年8月31日之前注册登记的车辆,不享受免检优惠。需要特别强调的是,6年内免检政策自今年9月1日实施,此前已逾期未检验的车辆,不能享受免检政策,仍需要按原规定到检验机构参加检验。故意不参加定期检验的车辆,上路不仅存在安全隐患,而且一经发现将被处以2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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