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渤海新闻网专稿 2004年,《消费品使用说明第六部分:家具》国标出台,强制要求家具企业给产品标明“身份”——配备使用说明,从此,家具市场彻底改变了无行业强制标准规范的历史。《家具使用说明》除了可以让消费者更全面地了解产品外,也可作为消费者的维权证据。然而时隔10年,记者走访发现,许多家具商依然不会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使用说明书,也很少有市民知道家具有使用说明书。
卖场直击:
《家具使用说明》依然一纸难求
“我们不需要什么说明书的,你只要听我给你介绍就好了……”一家实木家具馆的导购表示,产品的材质只要消费者实地观看就能比较得出来,他们介绍的就等于口头说明了。至于环保性的问题,“你自己闻一下气味就知道了,我们产品绝对没有问题。”
在随后的走访中记者发现,类似于这样的商家不在少数,不仅拿不出《家具使用说明》,甚至还对此表示茫然。不少商家更是误把质检报告当作《家具使用说明》。在一家装修豪华的品牌家具店,在店员热情地提供了一堆产品宣传册后,记者提出想看看说明书,店员表示没听说过“说明书”,最后勉强拿出一份质检报告。但是这份质检报告为复印件,而且上面的文字说明十分模糊。店员的解释则是既然能拿出质检报告,就证明产品已经通过了相关检验。
虽然也有商家在记者要求下表示可以提供《家具使用说明》,但说法不一。有的表示购物后,即会附上说明书;有的表示说明书在工厂,需要订购后才可以看到;还有的商家则会随手送出几本写着“产品使用说明书”的小册子。记者事后参照国家标准发现,这些商家提供的说明书内容与规定内容不尽相同,甚至会出现漏项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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