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冀东版记者静宏伟)昨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唐山市根据国家和河北省的相关规定,结合唐山实际,制定出台了《唐山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出差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到其他省、市、地区出差每人每天补助100元,到市内县(市)、区(不含路南、路北、高新、开平)伙食补助标准每人每天40元。自2014年8月1日起实行。
办法规定,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省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可以乘坐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商务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座,轮船一等舱,飞机头等舱。厅(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可以乘坐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座,轮船二等舱,飞机经济舱。县处级及科级以下人员可以乘坐火车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座,轮船三等舱,飞机经济舱。乘坐其他交通工具可据实报销,但不包括出租小汽车。
省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同等交通工具。
办法对出差住宿费标准也做了详细规定。省内各地市住宿费标准按照省级800元、厅级450元、县处级及科级以下人员310元限额标准执行。省级及相当职务人员住普通套间,厅(局)级、县处级、科级及以下人员住单间或标准间。
出差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到其他省、市、地区出差每人每天补助100元。到市内县(市)、区(不含路南、路北、高新、开平)补助标准每人每天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