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记者唐建勋 通讯员吴海民、李晓松)迁安市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林业发展的导向作用,按照重点扶持、典型带动、示范引领的思路,近日制定出台了具体的生态造林奖补政策,全力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农民增收。
社会造林。该市按照林业部门制定的造林绿化规划,主干线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及经市政府批准的重点规划区,积极引导农户造林绿化,树下限种矮秆作物(花生、甘薯、豆类等),经验收合格,按每年每亩400元标准,连补5年,栽植当年每亩另补助200元苗木费。重点支持经济林精品示范工程建设,按照经济林技术建设规范,具有较高科技含量、起到示范带动作用,集中连片单户面积达到50亩以上,联户面积达到100亩以上且达产见效的,经过验收合格,每亩给予一次性补助500元。
高山远山造林。该市按照林业部门统一规划设计,以村为单位,集中连片造林面积50亩以上,经验收合格的,按照每个鱼鳞坑8元标准给予补助。荒山造林所用松柏容器苗由市政府统一供应。
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该市规定,达到绿色食品标准并获得使用标识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达到有机食品标准并获得使用标识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对获得国家级名优农产品称号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获得省级名优农产品称号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获得中国地理标志商标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责任编辑:周绍谦】想爆料?请拨打新闻热线0311-67562054,登录河北新闻网新浪微博(@河北新闻网官方)或通过投稿邮箱:(hbrbwgk@sina.com)提供新闻线索;时评稿件请投kangkaige2010@126.com,或直接加慷慨歌Q群167277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