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记者 付卫峥) 5月29日,唐山市交警部门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开展统一行动,治理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当日,唐山交警在市中心区对200余名交通违法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实施了经济处罚,纠正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1000余起。
此次行动重点区域为:城市区及县城区非机动车、行人通行量较大的路口和通行秩序较乱、设施缺乏、交通违法行为多发高发的区域。治理重点违法行为包括:非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规定通行、不服从交警指挥、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逆向行驶、越线停车;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跨越道路隔离设施、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不在人行道内行走;其他影响道路交通秩序的非机动车、行人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此次行动中,交警部门对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坚持逢违必纠,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处罚,特别是带头、多次违法人员,发现一个、纠正一个,处罚一个、教育一个,确保处罚、教育到位。对以吵闹、谩骂、无理纠缠、抢夺执法装备、阻碍调查取证等方式阻碍民警依法执行公务的,使用执法记录仪或录像设备收集、固定证据,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当事人予以处罚。对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公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能够确认单位人员违法的,实行抄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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