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全省检察系统之先河
唐山乐亭县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案件
日前,唐山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办公室干警带领3名人民监督员到乐亭县检察院监督评议案件,这是河北省检察系统统一业务应用软件系统运行以来第一次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案件。
在监督评议现场,人民监督员参加了拟不起诉李某某、李某涉嫌挪用公款一案、拟撤销张某涉嫌滥用职权一案的监督案件评议会,他们审阅并听取了承办人的汇报,包括案件来源、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事实与依据、拟作不起诉决定和拟撤销案件决定的理由和法律依据。人民监督员对案件事实、主要证据以及所适用法律规定是否恰当进行了认真审议,对存有疑问的问题向办案人进行了详细了解。在审查完案件材料后,人民监督员进行了评议讨论,最后经表决,一致同意该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和撤销案件决定,并在表决意见书上写明表决情况、结果、理由并签名。
监督评议会结束后,人民监督员认为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认真履行检察职责,坚守公平正义,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确保了办案质量。他们希望检察机关在执法规范化的同时,邀请更多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共同推动检察工作的进步与发展。(记者今朝 通讯员宝明、金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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