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微友徐先生通过本报微信公众平台反映,他所购买的二手货车马上就要年检了,通过打听得知,车辆很可能被验定为“黄标车”。徐先生希望能够获得一个确切答案。
徐先生所购二手货车为4轴12轮车辆,2007年12月注册上牌照,2008年6月开始使用。徐先生从原车主手中购买该车才1年,花费17.5万元。“我的车如果被定为‘黄标车’,不再适宜用来运货,市价也就值两三万元,无论是继续使用还是卖掉都不合算。”徐先生说。
记者联系到市公安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二分所赵所长。关于“黄标车”评定标准,赵所长作出详细解答。根据《唐山市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实施方案》,2014年唐山市淘汰1999年底前登记注册的汽油机动车和2006年底前注册登记的柴油机动车。车管所基本不再对以上两种情况的车辆进行年检。徐先生购买的2007年货车,原则上不应定为“黄标车”,但具体情况要同徐先生本人联系后才能得出结论。
赵所长随后致电徐先生了解具体情况。原来徐先生是听信了一些传言,认为自己的车年检时一定会被定为“黄标车”,因此才惴惴不安。赵所长向徐先生详细解释了相关政策,并通知他近期到车管所二分所年检即可。
10日上午,徐先生致电记者,他非常感谢车管所方面的及时回馈,使他打消了顾虑。 (记者杨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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