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刘国祥、王守文 河北日报记者汤润清)近日,唐山市丰南区出台文件,从今年1月开始,将散居孤儿养育津贴从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1000元,每年12000元,超过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为我省最高。
据有关部门统计,2013年唐山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11415元、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26280元。为使孤儿养育津贴标准与人民生活水平同步提高,丰南区及时调整了孤儿养育津贴标准。在提高孤儿养育津贴的同时,丰南区将年满18周岁的孤儿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由财政出资负担其参加新农合自负部分费用,上大学的孤儿由区慈善协会提供2000元至3000元的助学款,使他们的医疗和教育都得到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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