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市公安交警支队获悉,为加强唐丰路和环城南路交通秩序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市政府批准,自3月1日起,对唐丰路和环城南路货车禁行范围予以调整。
据介绍,唐丰路(丰润区物流大道—庆北道)6时至21时禁止大型货车、大型拖拉机通行;环城南路(环城西路—学院路)全天禁止大型货车、大型拖拉机通行。
工程救险车在执行救险任务期间,清障车在对交通肇事车辆、违法停放车辆拖车作业期间,洒水车、扫路车、护栏清洗车、吸污车、垃圾车、融雪剂播洒车、铲雪车在作业期间,准许在禁行道路通行。
使用用途为警车、消防车的大型货车在执行任务期间,准许在禁行道路通行。
在限制通行的道路上,确需通行的载货汽车,应确保安全技术性能和车容车况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办理通行许可,按指定时间、路线通行。
大型货车包括重型载货汽车、中型载货汽车、重型专项作业车、中型专项作业车、半挂牵引车。
此次调整自今年3月1日起开始,2009年7月25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唐丰路交通管理的通告》同时废止。(海建 季男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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