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相关规定,今年春节,唐山市区对烟花爆竹实行有限制燃放措施,今天是农历正月十五,今日允许燃放时间为早6时到晚10时,市民家中存放的烟花爆竹应在允许燃放的时段燃放。
今年春节,唐山市政府发出《通告》,2014年春节期间在市区(路南、路北、高新、开平、古冶、丰南、丰润)实行有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燃放时间为:1月30日(除夕)早6时至次日凌晨1时,1月31日(农历正月初一)、2月4日(农历正月初五)、2月14日(农历正月十五)早6时至晚10时允许燃放,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随着正月十五的来临,今年春节市区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限也到了最后时刻,据了解,市区各烟花爆竹固定销售点允许销售日期截至2月14日(农历正月十五)。届时,有关部门严格执法,对违法燃放、存储、销售鞭炮等行为坚决给予查处。
在此,本报特别提醒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烟花爆竹限放规定,积极举报违规违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举报电话:110(市公安局),12350(市安监局)。(燕赵都市报冀东版记者闫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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