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月13日从唐山市交管部门获悉,《唐山市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实施方案》已于近日出台,方案中规定,今年3月底前,唐山全市和省属驻唐企事业单位黄标车将被淘汰;今年还将淘汰1999年底前登记注册的汽油机动车和2006年底前注册登记的柴油机动车。
1999年底前登记注册汽油车将淘汰
据悉,黄标车是指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Ⅰ”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
记者在《唐山市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实施方案》中了解到:2013年,1998年底前登记注册的汽油机动车、2004年底前登记注册的柴油机动车以及2006年底前注册的公交黄标车、全市党政机关黄标车被列入淘汰机动车行列。2014年3月底前,全市和省属驻唐企事业单位黄标车将被淘汰。2014年,1999年底前登记注册的汽油机动车和2006年底前注册登记的柴油机动车也将被淘汰。2015年,2000年底前登记注册的汽油机动车和2007年底前注册登记的柴油机动车被列入淘汰车型。
方案中还提出,2013—2015年,唐山全市应淘汰黄标车123520辆,目前已经完成淘汰44938辆,尚待淘汰78582辆,其中市区应淘汰黄标车50100辆。
淘汰将按“先城后乡先公后私”进行
据了解,在治理淘汰黄标车的工作中,有关部门将按照“先易后难、先城后乡、先公后私、先大后小”等政策进行。
具体来说,有关部门将对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属于注销状态的1928辆和连续3个检验周期未参加安全技术检验的4876辆机动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先行强制淘汰、注销;以污染严重的市区50100辆黄标车为突破口,以此促进县城、农村地区淘汰工作;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20754辆黄标车要带头率先淘汰;集中力量先淘汰占比重较大的47184辆营运黄标车,通过严控核发营运证和通行限行,加快淘汰步伐。
未达到“国五”排放标准不予转入登记
据悉,唐山市交警部门将对连续3个检验周期未参加安全技术检验的或未及时报废的车辆,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有关规定。从2013年5月1日起计算,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依法进行强制报废。
【责任编辑:孔德琳】想爆料?请拨打新闻热线0311-67562054,登录河北新闻网新浪微博(@河北新闻网官方)或通过投稿邮箱:(hbrbwgk@sina.com)提供新闻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