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唐山市环保局获悉,今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的燃放对空气质量产生的影响要比去年小很多。除夕当日烟花爆竹燃放的高峰时段,大气中PM2.5、PM10、SO2等污染物浓度较燃放之前监测数据比相差3至5倍,较去年大幅度下降。
通过1月30日和31日(除夕和初一)唐山市空气质量各污染物监测结果可以看出,30日凌晨1时开始,由于气压较低,风力较小,各项污染物浓度较高;一直到9时,风力有所加大,污染物浓度开始降低;到11时,各项污染物浓度都处于一天中的较低水平;从18时开始,陆续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物浓度逐步上升,到了23时,各项污染物浓度均达到了较高值,零时开始污染物浓度逐步下降。监测显示,除夕当日烟花爆竹燃放的高峰时段,大气中PM2.5、PM10、SO2等污染物浓度较燃放之前相差3至5倍。而2013年除夕当天,烟花爆竹的燃放对唐山市空气质量产生了较大影响,大气中PM2.5污染物浓度较次日污染物扩散后最好时段的监测数据相比升高了近37倍,PM10浓度值相差20多倍,SO2浓度值相差近10倍。空气质量由除夕前一天的“良”迅速恶化至“严重污染”。
与前一天相比,1月31日各项污染物总体浓度下降,这与大年初一市区烟花爆竹燃放稀少以及天气扩散条件较好有关。从当天1时开始,随着除夕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污染物不断扩散、稀释,污染物浓度不断下降,至9时左右达到最低。2月4日(正月初五),由于气象条件有利于污染物的扩散和稀释,加之烟花爆竹燃放量较少,对空气质量影响不大。(燕赵都市报冀东版记者 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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