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通讯员刘国祥记者汤润清)今年以来,唐山市通过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保障体系,不断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筑起了保障困难群体、特殊群体基本生活的“第一防线”。
为使困难群体、特殊群体更加及时地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唐山市今年再次提高了城乡低保标准,城镇低保标准由每月410元提高到45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年2300元提高到2900元。到目前已发放保障金4.2亿元,保障了11.6万户、19.1万人。与此同时,唐山市还提高了五保供养标准,集中供养达到每年每人5480元,分散供养达到每年每人4129元。全市已投入使用县建县管五保供养服务机构74所,床位总数1.8万张,集中供养率达到71%。有12个县(市、区)建立了80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制度。
多渠道救助困难群众,对困难群体、特殊群体帮扶实现经常化。今年以来,开展了多次“寒门学子进校园”助学活动,投入139.8万元,救助困难家庭大学新生548名。加强对孤儿收养管理,在县(市、区)民政事业服务中心或公办养老机构全部设立了儿童福利部,落实孤儿养育津贴,全年发放221万元。同时,为今年遭受大范围风雹和洪涝灾害的群众及时发放救灾款2596万元,下拨冬春生活救助金855万元,确保了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对于流浪乞讨人员,则通过市县乡村四级救助网络,常年开展主动救助活动,全年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9712人次。
针对“大病致贫、大病返贫”的困难群体,唐山市制定下发了《开展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的实施意见》,全面推广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目前,已有8个县(市、区)的困难群众享受到快捷的医疗救助。仅此一项,市财政支出2421万元,救助困难群众10339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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