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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旅游法》施行满月唐山旅行社经历阵痛

2013-11-08 09:21:57 来源:唐山晚报

     新《旅游法》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至今已有月余。记者日前在调查中发现,对唐山旅游行业来说,新《旅游法》的施行限制了旅行团购物项目,通过购物返点带来的导游收入几乎消失不见,价格上涨导致成团量出现急速下降。对此,我市旅行社纷纷自寻出路,推出短线团、自助团或与消费者约定的购物团。业内人士分析,新《旅游法》带来的行业洗牌效果将会越来越明显。

    旅游行业生意惨淡

    “最近生意不好做了。”旅游从业者张女士语气显得很疲惫。入行近十年,她第一次感到前所未有的压力和焦虑。她告诉记者,2005年以后,旅游业务开始猛增,而这样的好时光在新《旅游法》施行后戛然而止。

    对于导游来说,收入也由原来的非固定收入变为了现在的固定工资,“我以前月收入至少也有6000元,最高还能超过万元。但如今,我只有每月3000元左右的固定工资。”导游小李感慨地说。

    约定购物团打起“擦边球”

    我市一些大中型旅行社在新《旅游法》施行的阵痛期中敏锐地看到,新《旅游法》并没有禁止游客购物,而是规定旅行社不能通过诱骗、强迫等方式让游客购物并获得不正当利益。业内人士认为,问题在于一些旅行社的产品设计存在缺陷,“其实大可不必动辄免去购物行程,否则是在自寻死路。”对此,许多旅行社推出了约定购物团来降低核算成本。“很多消费者在跟团旅游时有购物意愿,我们为了满足这类群体而推出了约定购物团。这样既没有违反法律规定,也为我们带来生存机会。”我市一旅游从业者说,虽然旅行社处于阵痛期,但这种做法能减轻带来的“疼痛”。

    新《旅游法》对购物和自费项目虽然没有一刀切,但记者了解到,我市部分小型旅行社为了避免争议,纷纷取消了几乎所有的自费和购物项目,之前依靠自费和购物来为团费“补差价”的现象已经不存在,导致出现团费上涨、成团量低的情况。

【责任编辑:见习编辑孔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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