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10月19日召开的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总结暨全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动员大会上获悉,我市正式出台《唐山市2013-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方案》提出,我市将通过实施八大综合治理减排工程,共65条措施,力争早日甩掉重污染“黑帽子”,到2017年底,努力实现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好转。
《方案》提出,到2017年底前,全市PM10(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在2012年基础上下降10%以上、PM2.5浓度在2012年基础上下降33%以上。重点县(市)区(丰南区、丰润区、古冶区、开平区、迁安市、遵化市、滦县)PM2.5浓度在2012年基础上下降40%以上,其他县区下降30%以上。
-2017年底前,全市比2012年煤炭消费量净削减2560万吨、炼铁产能净压减2800万吨、粗钢产能净压减4000万吨,产能控制在《河北省钢铁产业结构调整方案》规定目标内。
-2013年底前淘汰焦炭落后产能315万吨,2014年底前淘汰水泥落后产能3473万吨,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2015年底前,压减水泥产能30万吨;2017年底前,压减水泥产能132万吨。
-2017年底前,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比2012年削减4.77万吨、9.01万吨,完成省下达的挥发性有机物削减任务。
-2014年9月底前,城市建成区全面实施“黄标车”限行;2015年底前,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2017年底前,淘汰全部“黄标车”。
-2014年底前,完成全市1122个加油站、10个储油库和165辆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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