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 国内国际 政务 评论 历史 论坛 博客 投诉 视频 娱乐 图库 热点 财经 房产 健康 教育 旅游 汽车 电力 国企

唐山:公安城管联手 禁止销售燃放孔明灯

2013-08-05 09:34:36 来源:环渤海新闻网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记者 季男 魏伟)7月30日本报刊发《夜燃孔明灯隐患飘何方?》报道后,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8月3日晚,记者再次来到抗震纪念碑广场发现,公安、城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广场值守,对销售、燃放孔明灯行为进行专项治理。

    当晚8时许,记者来到抗震纪念碑广场时,发现广场的护栏上悬挂着写有“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不购买不燃放孔明灯”的横幅。同时,位于广场上的公安岗亭的电子屏,也打出了关于禁止销售、燃放孔明灯的内容。城管部门的车辆也在广场上值守。不久,一辆警车从广场由南向北而来,扩音器中播放着关于禁止销售、燃放孔明灯及燃放孔明灯存在隐患等相关内容。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7月30日本报刊登《夜燃孔明灯隐患飘何方?》的报道后,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公安部门除了在广场悬挂宣传横幅并利用警车扩音器进行流动宣传外,还安排人员分散到广场、大钊公园等处,一旦发现有人售卖、燃放孔明灯,及时进行治理。城管部门工作人员从早晨至晚10时,在广场进行值守,如发现售卖、燃放孔明灯的情况,也将立即进行治理。两部门经过一段时间的联手治理,目前已取得良好效果。

【责任编辑:刘晓莉】
分享到
更多

想爆料?请拨打新闻热线0311-67562054,登录河北新闻网新浪微博(@河北新闻网官方)或通过投稿邮箱:(hbrbwgk@sina.com)提供新闻线索。

  • 河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 法律顾问:河北球衡律师事务所 杨建国
  • www.hebnews.cn copyright© 2000 - 2013
  • 新闻热线:0311-67562054 广告热线:0311-67562966 新闻投诉:0311-67562994
  • 冀ICP备09047539号-1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06002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冀)字第101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311618号
  •  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报警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