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5月1日起车辆连续3次未年检强制报废

来源:环渤海新闻网  2013-04-17 09:38:34  责任编辑:刘晓莉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吴珍 白硕) 记者从唐山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获悉,新机动车报废标准将于5月1日正式实施,连续三个周期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一律强制报废,车管部门督促车辆所有人尽快办理机动车检验及注销登记业务。

    据唐山交警部门介绍,《规定》中“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3个周期”并不就是“3年”。而是非营运小型汽车在使用的前六年要求两年检测一次,第七至第十五年要求一年一次,十五年后则是半年一检。也就是说,一辆全新的小车,连续3个周期即为6年;而对于购买超过15年的老旧车,连续三个检测周期就只有1年半。

    此外,市民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车辆上道路的,将被处以警告、罚款以及扣留车辆和扣罚3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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