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渤海新闻网消息(刘桂艳、赵芳杰、李艳辉)根据上级文件规定,我市对军休人员防暑降温费标准进行调整,由每人每月60元统一调整为120元。
据悉,防暑降温费调整后,依旧在规定月份内随离退休费按月发放,不作为计发有关费用的基数。此次调整防暑降温费标准增加的经费,自2013年起分别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担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