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渤海新闻网消息(记者于季男魏伟)日前,市公安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有关负责人就已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关于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申领、增加准驾车型、降级等方面的变化进行了详细解读。
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限制条件更严格
新规定进一步严格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申领限制条件,更加突出了对申请人安全驾驶经历的审查。新规中将原来发生死亡事故承担主要以上责任,不得申领的限制条件,修改为有死亡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醉酒驾驶记录的终身不得申领增驾大中型客货车;明确有被处以吊销或者撤销驾驶证记录的10年内不得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被吊销、撤销驾驶证的情形包括:醉酒驾车、造成交通事故逃逸、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驾驶证等严重违法行为,均属故意行为,有必要对当事人再次申领驾驶证时采取更加严格的限制措施;针对不同车型规定了不同记满12分记录的年限条件。记满12分的5年内不得申领大型客车驾驶证、3年内不得申领牵引车、中型客车驾驶证。
申领增加大中型客货车准驾车型要求有变
驾驶人申请增加大中型客货车准驾车型时,对于对以往的驾驶经历和违法记录的要求也发生了变化。
新规定中,申请增加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驾驶人,要已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或者三轮汽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申请增加牵引车准驾车型的驾驶人,要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或者取得驾驶大型客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申请增加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驾驶人,要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五年以上,或者取得驾驶牵引车准驾车型资格二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五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
建立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注销降级制度
根据《行政许可法》有关注销许可的规定,新规中建立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注销降级制度:一是明确注销降级条件。规定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或者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将被注销降级。二是实行逐级降级制度。在注销降级时,只注销其当前的最高准驾车型的准驾资格,逐级降低其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资格,最终只保留其小型汽车驾驶资格。三是与实习期管理制度相衔接。规定对于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记满12分记录,且实习车型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除按照实习期管理规定注销其实习车型驾驶资格外,还要按照降级规定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