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记者昨日从市质监局获悉,该局自本月初开展能效标识专项执法检查以来,共检查相关单位68家,对应当标注而未标注能源效率标识、使用的能效标识不符合规定等违法行为进行了严肃处理。
该局对已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的家用电冰箱、房间空气调节器、电动洗衣机、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自镇流荧光灯、高压钠灯、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冷水机组、燃气热水器9类产品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了生产、销售的9类产品是否按规定加贴统一的能效标识、使用的标识样式是否符合相关要求、能源效率标识的标注信息是否真实、使用的标识是否按规定进行了备案等。同时,还进行了相应产品的能效标准宣传,指导销售单位销售符合能效标识规定的产品。
据了解,该项执法检查将持续到12月底。
(曹瑞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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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效标识又称能源效率标识,是表示产品能源效率等级等性能指标的一种信息标签。能效标识为蓝白背景的彩色标识,分为1、2、3、4、5共5个等级。等级1表示产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最节电;等级2表示比较节电;等级3表示产品的能源效率为我国市场的平均水平;等级4表示产品能源效率低于市场平均水平;等级5是市场准入指标,低于该等级要求的产品不允许生产和销售。目前我国实施能效标识制度的家电有空调、冰箱、洗衣机、燃气热水器、电磁炉、电风扇、电饭锅、平板电视、计算机、微波炉、打印机、机顶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