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渤海新闻网消息(宋雪生、卢山)日前,市交警三大队三中队民警在辖区巡逻至建华东道唐钢北门时发现,一辆违章大货车停在路边,便上前对该车进行处罚。当民警开具违法停车告知单时却发现此车已被强制注销多年,已报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第一类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将处以1500元罚款并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据市交警三大队民警介绍,机动车辆达到报废年限后技术性能差,操作灵活性、稳定性、制动性能等大大降低,安全隐患随时存在,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严重威胁过往车辆和行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报废机动车因没有参加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大多驾驶人无力承担巨额经济赔偿。因此,交警在此提醒广大车主,要充分认识报废机动车非法上路行驶的危害性,尽快办理机动车报废相关手续,共创一个平安、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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