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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院(校)大学生医保每年交40元返40元

    

    燕赵都市报冀东版记者闫漪

    近期经常有在唐大学生咨询有关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有关问题,针对大学生关心的问题,记者昨日采访了唐山市人社局医保处相关负责人。据了解,唐山市在院(校)大学生均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记者了解到,针对大学生参加唐山城镇居民医保又推出新政策,参保大学生每人、每自然年度享受40元的门诊统筹基金支付额度报销门诊医疗费用,可用于普通门诊的治疗、购药,等同于返还大学生个人每人每年所缴纳的40元保险费。同时统筹基金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为参保大学生可最高支付20万元因门诊特殊疾病和住院(含意外伤害)发生的医疗费用。据了解,2013年度,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40元每人每年。

    大学生参保申报缴费日期为每年9月1日至9月15日。每年10月31日前各院(校)将医疗保险费缴至医疗保险事业局经办机构。参保大学生可直接持医保卡、身份证到唐山市市本级城镇居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个人不需垫付医疗费,只与医院结算个人需要自付的医疗费。

    -如何办理大学生参保手续?

    参保流程:学生持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两张一寸同底免冠照片在所在院(校)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大学生参保由院(校)组织统一办理,每年新学年开学时由院(校)负责采集大学生参保信息,到唐山市医疗保险事业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唐山市医疗保险事业局不受理大学生个人参保申请。

    需提供的个人资料:①有身份证的学生提供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②18周岁以下无身份证学生提供户口本本人页复印件及一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用于办理“唐山市城镇居民就医证”);③低保学生、残疾学生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大学生参保后可享受哪些医保待遇?

    参保大学生在医保范围内的普通门诊、门诊特殊疾病、住院(含意外伤害)费用可按相应的比例及限额予以报销。

    2013年1月1日起,唐山实行居民医保门诊统筹,个人不需要单独缴纳费用即可享受相关门诊待遇,具体规定如下:

    参保大学生按每人、每自然年度40元的门诊统筹基金支付额度报销门诊医疗费用。个人门诊统筹基金支付额度可累计结转使用,累计最高年限为四年。

    享受门诊特殊疾病待遇的包括白血病缓解期、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放化疗、肾透析和肾移植术后服用抗排异药。门诊特殊疾病年度起付标准额为1200元,超过起付线并符合鉴定病种医保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照一级及以下医院75%(自2013年1月1日起);二级医院60%;三级医院50%比例报销。

    参保大学生在住院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按以下比例报销医保范围内部分:一级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比例为75%(自2013年1月1日起),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0%,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0%。

    参保大学生一个自然年度内因门诊特殊疾病及住院(含意外伤害)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合计最高支付限额20万元。

    -大学生在异地发生的急诊住院费用怎么报销?

    大学生在异地实习和寒、暑假以及其他节假日期间,因急诊住院可就近在当地公立医院就医,并在五日内通过就读院(校)向唐山市医疗保险事业局办理备案手续,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全额垫付。出院后凭病历复印件、诊断证明、住院发票、费用明细及汇总单等材料一式两份(自留复印件)交至所在院(校)由其统一报唐山市医疗保险事业局按规定办理审核报销。

    参保后办理了休学、退学手续的大学生,在参保期限内发生的医疗费用,仍按有关规定享受医保待遇。

    参保大学生每年需按规定办理续保手续,续保手续由学校统一到唐山市医疗保险事业局办理,不需大学生个人办理。

    -大学生毕业后如何接续医疗保险?

    (1)在本市被用人单位录用就业的,可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2)可按有关规定,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

    (3)未就业或无稳定工作,符合居民医保参保条件的,也可选择继续参加居民医保,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4)毕业后回原籍的,可将医保关系转回,参加当地的医疗保险。

    -居民医保相关政策及业务经办流程咨询方式

    (一)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

    1、政策咨询,电话:0315-2802700;

    2、门诊特殊疾病办理流程咨询,电话:0315-2802832。

    (二)唐山市医疗保险事业局

    1、异地就医、转院备案及报销咨询,电话:0315-2803139;

    2、意外伤害备案咨询,电话:0315-5923063。

    地址:唐山市路北区建设南路60号医疗保险事业局网站:http://www.tsybzx.cn

【责任编辑:刘晓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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