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首个综保区"曹妃甸综合保税区"获国家批复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记者王爱民)据市发改委消息,“曹妃甸综合保税区”已于近日获得国务院批复,该保税区为我省设立的首个综合保税区。

    据悉,按照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曹妃甸综合保税区的批复》(国函【2012】90号),曹妃甸综合保税区规划面积4.59平方公里,其功能和有关税收、外汇政策按照《国务院关于设立洋山保税港区的批复》有关规定执行。

    综合保税区是目前国内政策最优惠,功能最健全,境内货物入区退税,境外货物入区免税,适合开展加工、物流、检测、维修等外贸业务的境内关外的政策高地。按照2005年6月国务院作出的关于设立洋山保税港区的批复,洋山保税港区可享受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相关的税收和外汇管理政策。主要税收政策为:国外货物入港区保税;货物出港区进入国内销售按货物进口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并按货物实际状态征税;国内货物入港区视同出口,实行退税;港区内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在曹妃甸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有助于为曹妃甸发展增添新动力,搭建新平台,是解决我市乃至我省对外开放程度不高、开放型经济水平有待提升的重要战略举措,是构筑和完善京津冀都市圈新的国际出海口的战略部署,也是优化环渤海地区经济结构和产业布局的重要工作,有助于带动和加快提升“三北”地区国际化发展水平,其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重大。

    综合保税区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综合保税区可享受如下的优惠政策——

    免税:对境外运入综合保税区的企业建设所需机器、设备和基建物资等,企业生产所需的机器、设备、模具、维修用品等,生产用燃料、设备等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税。综合保税区内企业生产的供区内销售或者运往境外的产品,免征区内加工环节的增值税。

    保税:对境外运入综合保税区的企业加工出口所需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件以及转口货物和在区内存储货物实行保税。

    入区退税:国内货物进入综合保税区视同出口,实行退税。货物入区后,凭海关签发的出口退税报关单证明联,即可办理退税。

    集中报关:区内企业分批出区进国内销售货物,可集中办理海关申报手续。

参与留言
##rep-begin##
  • ##username##     ##commenttime##
  • ##commentcontent##
##rep-end##
  • 发表留言:已 有0 位对此新闻感兴趣的网友发表了看法 查看全部留言
  • 用户名: 密码 匿名发表
  • 如还没有帐号,请点击 注册,进入注册页面
  • 发表留言
【责任编辑:刘晓莉】
  • 河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 法律顾问:河北球衡律师事务所 段贵珍 杨建国
  • www.hebnews.cn copyright© 2000 - 2012
  • 新闻热线:0311-67562054 广告热线:0311-67562966 新闻投诉:0311-67562994
  • 冀ICP证030017号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06002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冀)字第101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311618号
  •  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报警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