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水平明显提高
河北新闻网
2012-06-25 09:13
来源:环渤海新闻网
责任编辑:刘晓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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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刘国祥、李艳辉)“虽然物价在涨,但我们的低保金也在不断涨,而且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越来越多。总的来说,我们困难户的日子越来越好了!”近日,路北区机场路社区的蔡大妈从银行领取完当月低保金后有感而发。在我市,与蔡大妈一样感同身受的还有广大城乡低保人员、五保人员等困难群体。他们提起近年来的生活,都普遍感觉“越来越有保障了!”

    最近5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乡低保标准得到同步提高,先后5次调整低保标准。城市低保由每人每月270元提高到2012年410元,农村低保每人每年1000元提高到2012年2300元,保障标准均居全省最高。仅去年一年,全市发放保障金3.28亿元,保障10.25万户19.27万人的基本生活。为减少物价上涨对低保家庭生活带来的影响,使困难群众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我市建立了低保自然增长机制。每年10月,按照当年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的30%—35%的比例,辅之以一定的调整系数,综合确定低保标准,从机制上使低保调整走上规范化轨道。今年又出台《唐山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管理规定》,明确了低保审批时限,自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30日内办结审批手续;县级民政部门和街道办、乡镇人民政府做好低保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坚持做到随申请、随审核、及时审批,为逐步实现农村低保资金按月发放、进一步缩短农村低保审核审批时间打下基础。

    每逢冬季来临,我市对市区每个城市低保家庭发放取暖补贴,每户800元。两节期间,走访慰问困难群众20多万人,发放慰问品、慰问金2000多万元。去年夏天筹集100万元善款,开办“唐山市中心慈善超市”,发放慈善超市爱心卡5000余张,惠及中心城区1.3万名低保户群众。投入100万元开展“慈善暖千家”活动,救助1000余人。

    分享到社会发展成果的不仅是低保对象,还有他们的子女。为帮助高考成绩优异而家境贫寒的学子顺利完成大学学业,市福彩中心每年都开展“福彩献真情,爱心助学子”助学活动。凡当年参加高考分数达到教育部门公布的本科第一批A类录取分数线,因家庭困难无力支付学费(城市学生家庭收入在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农村学生家庭收入在当地贫困线以下)的我市应届贫困学生(不包括艺术类和体育类学生),都能获得资助。2008年以来,市福彩中心累计发放助学金65.4万元,资助234人。由于达到本科第一批A类录取分数线学生毕竟是少数,市民政部门与市慈善总会联合开展“寒门学子进校园”活动,扩大资助范围,对应届贫困本科生每人3000元、专科生每人2000元。2008年以来市慈善总会已累计拨出善款578.6万元,成功帮助3735名贫困学子圆梦大学。

    困难群众最怕生病住院。为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我市每年出资300多万元,资助15万名农村困难群众参加新农合;出资500多万元,资助4万名城市困难群众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市民政局对以往的救助政策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在救助程序上,由“事后”救助变为“事前”救助,把以前个人申请、乡级审核、县(区)审批的程序全面废止,救助对象的救助资金由治疗机构垫付,民政部门按季度划拨,这种措施使救助对象因资金不够不能住院治疗或治疗过程中没有后续资金放弃治疗的问题得到了进一步解决。2008年以来累计下拨医疗救助金10317万元,直接大病救助23758人。

    此外,我市还多次提高2.2万名农村五保老人的供养标准,集中供养达到每人每年4687元,分散供养达到3623元,标准为全省最高。投资7000多万元,改扩建敬老院23所,建设改造了12所“三合一”综合院,73%的敬老院达到星级标准,市民政局被评为全国五保供养先进单位。将孤儿集中养育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000元,分散供养标准为600元,供养水平为全省前列。目前,我市已建立起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医疗、教育、住房、司法等专项救助为辅助,社会捐助为补充的适度普惠型社会救助体系,民生的保底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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