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陈万生、韩冬)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曹妃甸新区开发建设战略部署,打造新的经济增长极,我市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制定了一系列鼓励支持政策,并设立专项资金。
对曹妃甸新区强化资金支持,保障重点需要。设立财政专项资金。从2012年至2017年,市财政每年给予曹妃甸新区财政周转金10亿元,年底返还;2012年,市财政给予曹妃甸新区贷款贴息5亿元。同时,加大新区创新投入。2012年,市本级安排资金6000万元,支持电动客车、纳米发电机等科技项目产业化、规模化生产。此外还将加大资金倾斜力度和融资支持力度。
对曹妃甸新区强化政策引导,完善体制机制。包括实施市对新区激励性财政体制,完善既有企业搬迁入区扶持政策、实施企业总部迁址新区鼓励政策及完善新办企业扶持政策。市财政局在加大财政支持的基础上强化联系跑办,全力搞好对接,包括盯办议定事项落实,争取资金返还政策,争取专项补助资金,参与重大事项跑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