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斌)在日前举行的唐山市优化发展环境新闻发布会上,《唐山市优化发展环境工作考评办法(试行)》正式向社会公布。
记者了解到,考评的内容主要包括优化再造行政流程、规范权力运行、改进机关行业作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组织开展执法大排查大整顿等8项重点任务的完成情况。对县(市、区),重点考评行政许可事项平均办理天数、重点项目全程代办制度实施率等指标,具体分为组织考评、领导考评和公众评议。考评结果分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考评结果将向社会公布。对于考评结果为较差等次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和其他班子成员年度考评不能被确定为优秀等次,同时要求其向市委、市政府写出整改报告,限期予以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