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参合农民大病报销最高额超过城镇医保
河北新闻网
2012-02-16 09:01
责任编辑:刘晓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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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石家庄2月15日电 (记者李俊义)据唐山市卫生部门介绍,唐山市通过创新实施新农合大病统筹补充基金制度,参合农民大病报销最高可达40万元,农民医疗保障水平已赶上当地城市居民。据了解,今年,唐山市政府已将创新新农合工作、解决农民大病致贫返贫列入2012年实事工程。

    在基线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唐山市决定,2012年在河北省规定每人每年筹资标准290元的标准上,市县两级财政筹资近5000万元,为全市农民每人每年增加10元补助,使农民每人每年筹资标准达到300元,报销封顶线达到10万元。

    与此同时,唐山市还创新建立新农合大病统筹补充基金制度,按照每人每年30元标准筹集,其中由市、县(区)两级财政出资20元,参合农民出资10元。市县两级财政合计筹资近亿元,基金最高支付限额30万元。

    据测算,唐山市探索深化新农合的保障制度,财政累计新增投入1.4亿元,农民大病报销已可高达40万元,比当地城镇职工医保最高报销额还高出10多万元。

    据唐山市卫生局介绍,今年新农合在实施过程中,还将有一些更加体现人性化、方便群众、体现公平的方案设计,比如新生儿父母一方参加新农合的,新生儿发生住院费用与父母一方累计计算给予报销;规定各地不得随意增减药品及诊疗项目,以保障各县(市)区政策的一致性;在唐山市范围内非本县区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按照本县区内同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比例给予补偿等等。

    据了解,从2009年起,唐山市每年为45岁以上的农村居民和城镇无业居民免费体检,对筛查出的慢性病病人全部实施有效干预。唐山市卫生局说,今后,唐山市将进一步探索实践,解决农民就医过程中存在的一系列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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