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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旅游局工作人员解答旅游安全注意事项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记者 宝珍李莹)昨天上午9时至11时,市旅游局资源开发处、质监处的工作人员来到本报编辑部值班,现场解答市民有关十一黄金周我市各县(市)区旅游活动安排、旅游安全等方面的问题。两个小时内,共接待来访市民35人,接听电话20余个。国庆期间旅游活动安排详见9月23日本报A2版《国庆期间唐山景区活动多》。

    工作人员对市民提出的各种问题,都作了详细记录,并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解答,其中旅游安全成为市民关注的热点,现将市旅游局相关人员对旅游安全的相关问题进行的解答整理如下。

    乘车(机、船)安全事项:

    游客在机、车、船停稳后方可上下机、车、船。勿携带违禁物品;在机、车、船临时停靠期间,听从服务人员安排,请勿远离;游客在乘车途中,不要与司机交谈和催促司机开快车、违章超速和超车行驶,不要将头、手、脚或行李物品伸出窗外,以防意外发生;游客下车浏览、就餐、购物时,请注意关好车窗,拿全自己随身携带的物品。

    住宿安全事项:

    游客入住酒店后,应先观察房间门后的安全疏散示意图,了解酒店的安全通道位置和安全转移路线;注意检查酒店所配备的用品是否齐全,如卫生间防滑垫等,如因当地条件所限,未能配备,游客一定小心谨慎,防止发生意外;不要将自己住宿的酒店、房号随便告诉陌生人,不要让陌生人随便进入房间;出入房间要锁好房门,睡觉前注意关闭房间门窗;游客如带有贵重物品应存放于酒店服务总台保险柜或自行妥善保管;游客入住酒店后需要外出时,应告知随团导游,并记好酒店地址、电话。

    饮食卫生安全事项:

    在旅游地购买食物需注意商品质量,发现食物不卫生或有异味变质的情况,切勿食用;旅游期间要合理饮食;为防止在旅途中水土不服,游客应自备一些常用药品以备不时之需;控制饮酒,以防出现身体不适及其他意外事故。

    游览观景安全事项:

    旅游过程中要认真听取当地导游有关安全的提示和忠告,预防意外事故和突发性疾病的发生;经过危险地段(如陡峭、狭窄的道路,湿滑的道路等)不可拥挤,谨慎慢行;游客旅行过程中应避免过度激烈运动以及自身身体无法适应的活动,同时做好防护工作;参加水上游玩活动时,注意乘船安全,要穿戴救生衣,不单独前往深水水域或危险河道;乘坐缆车或其他载人观光运载工具时,应服从景区工作人员安排,遇超载、超员或其他异常时,不要乘坐,以防发生危险;浏览期间游客应三两成群,不要独行,如迷失方向,原则上应原地等候导游的到来或打电话求助;带未成年人的游客,要认真履行监护责任,不让未成年人单独行动,并注意安全。

    购物娱乐安全事项:

    旅游购物时要细心鉴别商品真伪,不要急于付款购物;购物时应向商家索取正式发票;不要轻信流动推销人员的商品推荐;无意购买时,不要向商家问价或还价;不要随商品推销人员到偏僻地方购物或取物,防止诈骗、盗窃和抢劫事故的发生;在热闹拥挤的场所购物或娱乐时,注意保管好自己的钱包、提包、贵重物品,不要前往管理混乱的娱乐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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