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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参合农民患重性精神病将享医疗救助补偿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9月1日,我市开展提高参合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将正式启动,市第五医院被省卫生厅确定为我市重性精神疾病唯一救治定点医疗机构。

    此次被列入重性精神病的试点病种包含精神分裂症、双向情感障碍、偏执性精神病、癫痫性精神病。被确定为患重性精神病的参合农村居民在市五院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每年享受1次医疗救助补偿,按实际发生医疗费用的70%补偿,最高限额为10000元(合并无抽搐电休克者12000元),病人住院只需缴纳自付费用。门诊医疗费用由病人家属先行支付,而后持相关证件到所在地的新农合经办机构报销,补偿比例比照住院病人的补偿规定。重性精神病人到市五院住院的,需到当地新农合经办机构登记备案。

    (马新英、大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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