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全市把关心、照顾好军烈属、残疾军人、复员退伍军人等优抚对象视为义不容辞的责任,不断提高优抚补助标准,努力解决优抚对象治病难题,确保优抚对象与人民群众一道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按国家、省最高标准落实抚恤、补助。复员军人补助标准平均达到每月480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补助每月240元。城镇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按城镇低保标准执行,去年每年每户3720元,是省规定标准的7倍;农村义务兵按当地上年农民纯收入水平标准发放,比省规定标准高出40%。同时,建立了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参照上年度城镇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和农民纯收入水平,每年提高补助标准,保证了优抚对象生活水平达到或略高于全市平均生活水平。
通过政府帮助、单位资助和个人适度担负,4.8万名重点优抚对象全部纳入了保险体系。 (永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