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王 兰) 近日,唐山迁安为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提高防病治病能力和医学科技水平,加速医学科技人才培养,出台了《医学科研管理办法》。按照管理办法,迁安市对在国家、省、市科技主管部门获奖的个人最高可奖励20万元。
根据管理办法,医学科研管理包括项目管理、成果管理和人才管理三部分。获得国家级科技成果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奖励20万元、15万元、10万元;获得国家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奖励10万元、8万元、5万元; 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