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

5月1日起醉酒驾车将被定罪判刑

    刑法修正案》将于5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中增加“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这意味着从5月1日起,醉驾将被定罪。

    醉驾一经被查并被判刑,对一些职业的从业人员而言,并非仅仅是负刑事责任那么简单。以公务员为例,根据有关规定,将被开除公职。

    在我国现行刑法规定中有交通肇事罪,但这一罪名是在行为人造成严重过失后才给予的刑事处罚。此次刑法修正后,无论是否造成严重过失,只要是醉酒驾车上路行驶,就要被予以刑事处罚,而拘役是刑罚并且是主刑之一。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这就意味着公务员醉驾被判拘役将丢掉“饭碗”。在公务员招考中也明确规定,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

    此外,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5月1日起,醉驾应属故意犯罪,党员醉驾被判刑将被开除党籍。

    作者:刘瑞柱 赵雷松

参与留言
##rep-begin##
  • ##username##     ##commenttime##
  • ##commentcontent##
##rep-end##
  • 发表留言:已 有0 位对此新闻感兴趣的网友发表了看法 查看全部留言
  • 用户名: 密码 匿名发表
  • 如还没有帐号,请点击 注册,进入注册页面
  • 发表留言
【责任编辑:刘晓莉】
  • 河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 法律顾问:河北球衡律师事务所 段贵珍 杨建国
  • www.hebnews.cn copyright© 2000 - 2012
  • 新闻热线:0311-67562054 广告热线:0311-67562966 新闻投诉:0311-67562994
  • 冀ICP备09047539号-1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06002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冀)字第101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311618号
  •  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报警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