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记者刘红)记者 23日从河北省民政厅获悉,今年保定市的低保、五保、优抚对象中的老年人,将全部拥有“助老健康御险”。
据了解,为了更好地保障老年人身体健康,提高“助老健康御险”的覆盖面,保定市民政局、市老龄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进一步开展推进“助老健康御险”的活动,要求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率先为农村五保、低保、优抚对象及民政事业服务中心的老年人投保,并鼓励其他老年人积极参保,到2011年10月1日,力争参保老年人数要达到本地老年人口的20%以上。
据悉,此次活动继续坚持各级老龄工作机构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各分支机构分工负责、协调联动的原则,规定凡年龄在55周岁(含)以上、80周岁(含)以下,身体健康的老年人均可参加。保障期限为一年,可连续参加。缴费标准为每人每份保险一年缴费10元,每人每年最多购买3份。
保险保障期间,被保险人在日常生活中发生意外伤害,包括乘坐公交车或其他交通工具、游览公园、入公厕,日常生活中磕碰,在户外被车刮伤、高空坠物砸伤、走路摔伤、电击、溺水等意外均按条款规定予以赔偿。每份保险意外伤害死亡及残疾保险金额最高5000元,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最高2000元,其中意外伤害医疗费用既包括门诊,也包括住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