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青年报讯(记者赵雪飞)23日,河北省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公开发布的2010年典型维权案例:实木家具销售虚假宣传案、实物赠品调包案、以包装物为托词拒不履行三包责任案、虚标生产日期不正当竞争案、黄花梨凉枕合同纠纷案、“最终解释权归商家所有”违规免除责任案、房屋中介未尽核查义务案、经销商抵押新车合格证致无法上牌案、房地产商强卖储物间案、邮购物品先签后验纠纷案。
2010年12月,邯郸市陈小姐在该市某商场看好了一款3000多元的床上用品,工作人员告诉她如办理积分卡,下月1日至15日可领返券,陈小姐当即填表办了一张。没想到当她等到下个月的1号去领赠券时,却被告知床上用品不参加积分活动。由于办卡时陈小姐在商场广告中未看到该商品并不参与积分活动的说明,所以她坚持维护自身利益,商场称不能接受。原来,活动广告牌在一不明显处,标注了"最终解释权归商家所有",商家以此为由拒绝陈小姐要求。工商执法人员责令商家停止其以“最终解释权归商家所有”为由而侵害消费者的违法行为,陈女士如愿获得了消费积分,还领取了500元的赠券。
去年11月29号,邢台的庞先生向12315热线反映,他于十多天前在某汽车销售商处购买了一辆微型车,购车时,商家没能提供该车的出厂合格证而无法给新车上牌,邢台市12315经工作人员调查发现,由于现在银行推出了汽车合格证质押融资业务,一些汽车销售企业为了获得更多流动资金,将未售出汽车的合格证进行质押以获取贷款。而庞先生新车的合格证被抵押给了银行,所以才出现了商家迟迟不能提供合格证的情况。在工商部门的协调下,当天商家就将合格证送到庞先生手中。